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川教函﹝2020﹞622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民主评议,评选小组评审,学院审定,拟评选64同学为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(详见附件),
公示时间为11月3日—11月7日,凡对上述同学被评选为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有异议或意见者,可以口头、书面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评审小组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潘兰 联系电话:0816-6355491
E-mail:panlan@tfswufe.edu.cn
2022年1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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